各市交通局(委):
为全面推进我省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,确保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,特制定《浙江省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考评奖励办法》。现随文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浙江省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考核评比标准
浙江省交通厅
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八日
浙江省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考评奖励办法
第一条 为加快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建设,力争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目标任务一年内圆满完成,按照“快、好、省”的要求,制定本考评奖励办法。
第二条 奖励考评对象为凡有乡道砂石路面改造任务的市、县(市、区)。
第三条 考评实行分级组织,其中对市的考评由省组织;对实施里程100公里(含)以上县(市、区)的考评由省、市两级共同组织,其他县(市、区)由所在市组织考评。
第四条 市级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、部署发动、检查督促、工程管理、信息反馈、辖区任务完成情况等;县级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措施、完成情况、工程质量、配套资金、安全生产、计量支付、廉政保障等。
第五条 考评分为平时检查考核和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后综合考评(考评标准见附件)两部分。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后,各单位应组织自查自评并写出书面汇报。
第六条 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后,按本办法第三条组织综合考评,考评结果分三个等级:综合得分95分(含)以上为优秀,80分(含)~95分为合格,8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第七条 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后,省厅将对综合考评合格以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;市级设组织奖,县级设实施奖,个人设先进奖。奖励经费用于相关部门和个人的奖金,其奖励对象及分配额度由各地自定。奖励标准如下:
市级:2006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考评为优秀的,每公里奖励200元;2007年底前完成任务且考评为优秀的,实施里程1000公里(含)以上的每公里奖励100元,实施里程500至1000公里的每公里奖励50元,500公里(含)以下的不奖励。
县级: 2006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考评为优秀的,每公里奖励800元,其中20公里以下的由各地自行奖励;2007年底前完成任务且考评为优秀的,实施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每公里奖励200元,100至200公里(含)每公里奖励100元,100公里(含)以下的不奖励。
考评为合格的单位按上述相应奖励标准的50%进行奖励。
个人: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,全省评出先进个人100名,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0元。
第八条 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,取消评优秀资格。
(一)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,合格率和优良率未达标的;
(二)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;
(三)发现虚报、重报工程项目未及时纠正的;
(四)出现挪用建设资金或发生贪污受贿案件的。
第九条 考评结果将作为省厅2006年、2007年年终对各市交通局(委)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条 省建立检查考核通报制度,对平时检查、半年度检查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有效期至2008年2月30日止。
附件:
浙江省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考核评比标准(市级)
序号 |
项 目 |
考 核 内 容 |
标准分 |
扣 分 标 准 |
一 |
组织领导 (20) |
1.领导重视,市局、市处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,成立砂石路面改造工程领导机构,主要领导任协调领导机构负责人。 |
5 |
领导机构未成立扣5分 |
|
|
2.把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作为交通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,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|
10 |
未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扣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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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3.工作机构健全、职责分工明确、有专职工作人员。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二 |
组织措施(20) |
1.进行全面动员部署。召开了全市县(市、区)政府分管领导、交通局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 |
5 |
未进行动员部署扣5分,动员部署不到位扣3—5分 |
|
|
2.制订详细、具体的工作计划,制度职责、目标任务进度等图表上墙,廉政和安全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3.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实施意见、管理办法、技术指南、招投标范本等。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4.对县技术指导帮助及时有效。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三 |
工程管理 (50) |
1.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。定期检查不小于6次,每次检查均有书面反馈,半年度、年度检查有书面总结及通报材料 |
10 |
每少1次扣2分,无书面通报材料扣4分, |
|
|
2.督促县(市、区)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,所有项目纳入市质量监督范围,施工、监理、监督检查记录齐全规范 |
10 |
未建立质保体系扣10分,虽已建立但执行不严格扣3—5分 |
|
|
3.按时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,沥青路面11月20日前完成 |
10 |
未完成任务一票否决,沥青路面未按时完成每项扣3分,最高扣10分 |
序号 |
项 目 |
考 核 内 容 |
标准分 |
扣 分 标 准 |
三 |
工程管理 (50) |
4.工程质量合格率100%,优良率70%以上 |
10 |
合格率未达标一票否决;优良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3分,扣完为止,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,最高加10分 |
|
|
5.对所有项目按规定进行验收,档案资料齐全、归档整理规范 |
10 |
未按规定验收扣2—5分,档案资料视情扣分 |
四 |
信息反馈 (10) |
1.加强宣传报导,创造良好氛围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,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。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2.信息反馈及时,按时上报进度月报,编发简报不少于6期。 |
5 |
月报、简报每少一期扣1分,扣完为止 |
合 计 |
|
100 |
|
浙江省乡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考核评比标准(县级)
序号 |
项 目 |
具 体 要 求 |
标准分 |
扣 分 标 准 |
一 |
组织措施 (15) |
1.政府领导重视,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。组织机构健全、职责分工明确、有具体工作班子 |
2 |
视情扣0.5—2分 |
|
|
2.政府出台相关税收、资源开采等优惠政策 |
2 |
视情扣0.5—2分 |
|
|
3.有详细、具体的工作计划,制度职责、目标任务进度等图表上墙,廉政和安全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|
2 |
视情扣0.5—2分 |
|
|
4.配套资金落实,并及时足额到位 |
9 |
配套资金不落实扣9分,未及时到位视情扣分 |
二 |
工程进度 (25) |
1.3月底前完成工程实施方案的设计和审批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2.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,施工队伍、设备、材料准备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3.按时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,沥青路面11月20日前完成 |
15 |
未完成任务一票否决,沥青路面未按时完成每项扣5分,最高扣15分 |
三 |
工程管理 (25) |
1.所有项目实行合同管理、计量支付,无转包和非法分包现象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2.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,所有项目纳入市质量监督范围,施工、监理、监督检查记录齐全规范 |
5 |
未建立质保体系扣5分,虽已建立但执行不严扣3—5分 |
|
|
3.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到位及时,无发生挤占、挪用现象,无发生贪污受贿案件 |
5 |
视情扣1—5分,如发生贪污受贿案件一票否决 |
|
|
4.遵守操作规程,建立安全生产制度,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|
5 |
视情扣1—5分,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|
|
|
5.所有项目按规定进行验收,档案资料齐全、归档整理规范 |
5 |
未按规定验收扣2—5分,档案资料视情扣分 |
序号 |
项 目 |
具 体 要 求 |
标准分 |
扣 分 标 准 |
四 |
工程质量 (25) |
1.实施标准不低于省厅下达计划低限标准 |
5 |
实施标准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低于省厅下达计划低限标准每项扣3—5分,最高扣10分 |
|
|
2.工程合格率100%,优良率70%以上,无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|
20 |
合格率未达标一票否决;优良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3分,扣完为止,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,最高加15分 |
五 |
综合管理 (10) |
1.加强宣传报导,创造良好氛围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,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。 |
5 |
视情扣1—5分 |
|
|
2.按时上报进度月报及资金情况表,编发简报不少于6期,信息反馈及时 |
5 |
月报、简报每少一期扣1分,扣完为止 |
合 计 |
|
100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