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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招标文件持有者:
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.10款、第2.2款和第2.3款的规定,招标人─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;鉴此,发布第一号补遗书(共8页),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补遗书为准。请贵方到必定赢官方网站网()下载本补遗书。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,应在24小时内(以发出时间为准)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(回函请传真至:0571-87831861)。